飄天文學 > 布衣小書生 > 第五十六章 寫書掙錢
  時光匆匆而過,稍縱即逝,轉眼間又過了三年。

  凌云如今也已八歲有余,不得不感嘆,來到這個世上已經八年多了。

  在書院也由童子班,正式升入童子班。

  這里要說明一下,童子班是要備考童試的班級,而不是一開始幼童的童子班。

  童子班的孩子,一般復習足夠,有一定把握,夫子就會讓其下場試試,若是過了童試便是童生。

  童生以后若是有幸能過登科,便是秀才,考上秀才便有功名在身。

  開春三月份,凌家人忙里偷閑,圍坐在庭院里,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著天。

  凌云休沐在家,閑來無事便講起了故事。

  至于講什么故事,那肯定是后世家喻戶曉的西游神話故事啦!

  “話說混沌未開之時,天上人間一片漆黑,有一巨人舉著神斧破混沌,萬物皆又此所滋生,稱之為盤古巨神開天辟地。”

  “話說女蝸補天留下了一塊五彩神石,置于東海之處,這塊五彩神石長年累月吸收天地靈氣、日月之精華,由此誕生出了一個石猴……”

  凌云稚嫩的聲音在庭院中緩緩響起,故事光怪陸離,聽得眾人匪夷所思。

  當他由石猴誕生講到石猴大鬧天空,引起了眾人的一陣驚呼,就連他爹娘也都聽的出神。

  凌云講得口干舌燥,頓了一會,將一旁碗里的水一飲而盡,眾人眼巴巴的看著他。

  三娃忍不住催促,“弟弟,然后呢?后面怎么樣了?”

  看著眾人期待的眼神,凌云腹誹,心想這不是沒事給自己找事嗎?

  見到凌家眾人被西游記給吸引住,凌云突然靈光一閃。

  話說這西游神話在后世本就備受喜愛,如此精妙絕倫、膾炙人口的名著,若是自己將其寫出來,在古代會不會…

  本來他一直想著做點什么賺錢的生意,寫小說也一直他念念不忘的計劃。

  只是這么想,心里個機靈,隨即想到西游神話在明代的時候可是禁書啊!

  想想那句“皇帝輪流做,明年到我家”,如此大逆不道的言辭,怕是連書店都不敢售賣。

  “爹娘,孩兒剛剛講的故事,你們不要傳出去。”凌云心有余悸告誡凌家眾人。

  “這是為啥?”

  凌大仁不解,他覺得凌云剛剛講的故事精妙絕倫,引人入勝,這么好聽、新奇故事,他還想著出去剛剛炫耀一番呢。

  “我也是聽書院藏書閣老爺爺提起的,說這是本禁書,因為大逆不道,鋃鐺入獄,朝廷也不準其他人傳談他寫的故事,若是被發現,其結果便是視為同黨,關押大牢。”

  凌云輕描淡寫,但眾人一聽,不由得心頭一緊。

  “啊?不說了,兒啊,咱不聽了,你也不要再講了。”話音剛落,楊氏果然被驚嚇到了,連忙制止凌云要接著講的舉動。

  三娃此時也是咬緊牙關,緊張的看著他。

  看著緊張的氣氛,凌云笑了笑,“沒事,咱自家聽,也不會傳出去。”

  “不不不,兒啊,以防萬一,隔墻有耳,咱還是不講了。”楊氏連連擺手,不同意的他提議。

  凌云內心竊喜,表面卻是不情不愿地點了點頭。

  仿佛再對眾人說,你看不是我不說下去的,是你們不讓我說的,這可不能怪我。

  西游記不能寫,那紅樓夢怎么樣呢?

  不過剛有此想法,就被凌云自己給按下去了,不說紅樓夢的枯燥,單是各種錯綜復雜的家族關系,他覺得也不會受古人喜愛。

  水滸傳更不用說了,那可是造反啊!

  仔細想想,現代人穿越回古代寫水滸傳,引領古人造反豐巢,新書發布的第二天便被捕入獄,十八年后又是一條好漢。

  ……

  三國演義倒是可以,那可是每個武將都渴望的建功立業,只不過群雄逐鹿,三分天下這些劇情萬萬不能表現出來。

  于是凌云著手寫下了這部三國演義,只不過劇情略微有點波動。

  話說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周末七國分爭,并入于秦。及秦滅之后,楚、漢分爭,又并入于漢……

  凌云三天休息時間,竟然整整寫了五萬字。

  上學的前一天,凌云就讓周老伯載他去縣里。

  原本周老伯還有所疑惑,平常不都是第三天一早再去,怎么今兒竟然提前了,提前一天下午就要走。

  凌云只是說自己有事,要到縣城書院買些紙墨筆硯,第二天一早怕是來不及,再說就他那個時辰,書店未必開業。

  凌云懷著忐忑不安的找到書店老板,告知他的意向,老板驚訝的看著他,一臉不可置信。

  老板是認識凌云的,因為一年前凌云曾到書店找他,問這兒能不能抄書。

  凌云來到書院抄書的本意是為了練字,因為練字不僅要花費時間,還要浪費大把的紙墨。

  凌云靈機一動,想到這個方法。

  當初老板一看凌云這么小的小孩,竟然要接抄書的活,自然是驚訝不已。

  不過他也沒有拒絕,畢竟開門做生意,不論年紀。

  面帶微笑的他拿來一本書,一張紙,讓他在紙上照著抄。

  凌云也不膽怯,就這書本抄了起來,書店老板看他字寫得雖然不是很好,但也勉強看的過去。

  畢竟愿意抄書的人本就稀少,大都是沒有錢度日的窮酸書生。

  這是因為抄書的利潤并不是很高,除去筆墨紙硯的成本,書店給的報酬,千字竟然只在100-200文之間。

  聽得書店老板的講解,凌云這才知道,并不是會寫字的人就能抄書的,且不是誰抄的書都能賣出去的。

  抄書最起碼、最基本的要求是,要抄寫得工整,字體大小要一致,一張紙一個字都不能錯。

  這樣的要求導致凌云,每每抄書都抄得小心翼翼。

  抄第一本書,是一千字左右的,還記得當時大約花了半個月的時間。

  凌云一開始抄書的時候,紙上不僅有錯字涂改的痕跡,還有被墨水污染的地方,字體也不大一致,甚至有些還有些潦草。

  導致他花了半個月抄的第一本書,一分錢賺不到錢,甚至書店老板,還想要他賠償紙墨的損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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