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快穿之人生如果能重來 > 第12章 離婚養娃的許沐歌 10
  沐歌以為安母不會輕易放棄,也做好了應對的準備。可那天之后,對方沒有再出現過。

  直到她選好了地址并裝修完畢,都沒有再見過安母。

  咖啡店的地理位置非常好,周邊是寫字樓聚集區,以及熱鬧的商業街。

  前期的裝修、籌備、執照許可證等都是李云沫在操辦,她之前在d省的咖啡店打過工,有一定的經驗。

  沐歌給了她30%的干股,便不再干涉。

  有了工作的李云沫一改之前的茫然,每天都過得無比充實,后來干脆連晚上都不回許家了,就住在咖啡店的經理休息室中。

  沐歌只在咖啡店開業的當天,抱著小嘉銘去看了一下,裝修得低調奢華,軟件硬件都在線。所有的一切都井井有條,盡在掌握。

  她開咖啡店的最主要目的,就是想給云沫找個營生。

  幫人幫到底,送佛送到西。

  在她的能力范圍內,給予對方足夠的幫助,至少讓無家可依的云沫有自我生存的能力。

  云沫的能力不錯,只要經營得當,她會生活得很好。

  而沐歌的全部精力都放在嘉銘身上,這是她十月懷胎、歷盡苦痛生下的孩子,她不想錯過嘉銘生長過程中的一點一滴。

  小家伙已經一歲半了,走路非常穩,每天都可以自己洗臉,自己刷他的14顆小乳牙,可以自己吃飯,雖然愛吃肉,但給他的蔬菜也都會乖乖吃完。

  有了他以后,許父許母的生活多了好多樂趣。許柏呈只要放假或是休息,就一定會回家。

  回來就逗著嘉銘說‘妞妞趕牛’的繞口令,雖然嘉銘說話比剛回來的時候要利索,但仍然l、n不分,牛、劉,傻傻分不清楚。

  一次兩次嘉銘還配合,現在小家伙看到他舅舅就扭頭跑。

  “姐,嘉銘太可愛了,我都不想住校了,想天天回家陪他玩。”

  沐歌白了他一眼,他那是陪嘉銘玩嗎?他那是在玩嘉銘。

  “你小心,等他懂事了以后,年年正月去剪頭!”

  第二天許柏呈陪著沐歌,一起帶嘉銘去做定期的例行體檢。

  身高91厘米,體重的小嘉銘,搭積木、圖形嵌板、爬樓梯等,都能完美完成。

  有許柏呈在,全程都是舅舅抱著,無需沐歌出力。

  “姐,我怎么有種被偷窺的感覺呢。”許柏呈再次左右張望,仍然一無所獲。

  沐歌也有一種被注視的感覺。

  但應該不是安熠軒,畢竟他一般情況下,都是坐在車里遠遠地看她們,不會給她們造成任何困擾。

  “走吧,去吃飯。”體檢中心旁邊就有一家餐廳,環境很好,很適合帶孩子去吃。

  每次體檢過后,沐歌都會帶嘉銘去那吃。

  “嘉銘想吃什么?”許柏呈用頭頂著小家伙的腦門,語帶寵溺地問他,“舅舅帶你去吃好吃的。”

  “肉肉!”

  許柏呈一把將嘉銘舉起,將他放到自己的脖子上,握著他的小手往餐廳的方向走。

  “走嘍,帶嘉銘去吃肉肉嘍!”

  許柏呈就像個大孩子,每天都能把小嘉銘哄得無比開心!

  到了餐廳,坐到靠里的位置,把嘉銘放到兒童餐椅上后,許柏呈開始點餐。

  剛點完餐,一個女孩便氣勢洶洶地走過來,拿起許柏呈面前的水杯就對站沐歌潑過來。

  沐歌的第一反應就是護住她身邊的嘉銘。

  杯中的水并不多,沐歌只是濕了部分頭發及后背的衣服,但因為起得急,腿磕到了桌子,有些疼!

  “諾諾,你怎么在這,你干嘛!”

  等許柏呈反應過來的時候,一切都已經結束了。

  沐歌看了一眼以為在陪他玩,還在咯咯笑的嘉銘,笑著在他臉蛋上親了一口。

  等她再轉回身的時候,臉上的笑意已經蕩然無存!

  “姐,她應該是誤會了,我跟……”

  沐歌眼神一凜,許柏呈就閉上了嘴。

  穿著運動鞋的沐歌站起來和對面的女孩一般高,但氣場卻震懾的對方說不出話來。

  沐歌拿起自己面前的水杯,對著女孩當頭澆下。

  “啊!”

  女孩也沒想到,沐歌會一句話不說,直接就潑她一頭水。尖叫一聲過后,狼狽地看著許柏呈。

  沐歌坐回到座位上,瞪了一眼許柏呈。

  “滾!”

  “姐,你別生氣,我替她跟你道歉!”

  “許柏呈,她潑了我一臉水,你還替我道歉。”女孩一臉委屈,憤懣地瞪著沐歌。

  “把她帶走,別在這兒礙我的眼。”

  見沐歌是真的生氣了,許柏呈拉起還想說話的女孩,直接離開了。

  “沒事吧。”

  一條手帕遞到沐歌面前,沐歌沒有接,只拿餐巾紙將頭發上的水珠擦干。

  安熠軒絲毫不知尷尬為何物,將手帕收起后,看向旁邊的許嘉銘。

  “嘉銘,還認識叔叔嗎?”

  他手中有嘉銘從小到大的照片,他看著小家伙一點點地長大,看著他如今健康可愛的模樣,他就感到無比滿足。

  這個夢中連出生的機會都沒有的孩子,現在正坐在那兒,沖著他呵呵直笑。

  真好!

  “叔叔!”嘉銘雖然早就忘記了面前白胖的人是誰,但他知道,可以順著對方叫。

  若是對方說:“來寶貝,讓阿姨抱抱。”那他就喊阿姨。

  對方說,“快讓張奶奶看看。”那他就叫張奶奶。

  面前的人說“還認識叔叔嗎?”那他就是叔叔。

  “嘉銘真聰明!”

  坐在旁邊的沐歌,只覺一頭黑線,面前的安熠軒真的有些辣眼睛。

  這白白胖胖,一臉姨母笑的男人,她真的不想承認這是她的前夫,真的會被人懷疑她的眼光。

  “嘉銘喜歡吃什么啊,叔叔請你吃飯,好不好?”

  “肉肉!”嘉銘對肉肉是情有獨鐘。

  “嘉銘,肉肉吃多了,就會跟這個叔叔一樣,變成小胖子。”沐歌無視安熠軒的表情。

  只是專心地哄騙兒子,“變成小胖子,就不帥了。”

  “吃菜菜!”

  小家伙人不大,卻是個愛美的,每天出門的衣服都要自己精心搭配。

  “不吃肉肉了。要帥帥!”

  沐歌欣慰地笑道,“嗯,小嘉銘最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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