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錯!我們龍國的中醫才是正統,是你們扶桑醫術和西醫的祖宗!”
“一個小小的胃潰瘍就被你們說成癌癥,真是笑話。”
“是藥三分毒,你敢說你的特效藥沒有后遺癥?”
幾個老頭子指著山本小次郎的鼻子你一言我一句,懟得山本小次郎無言以對。
最終,山本小次郎只能化作一聲冷哼。
“哼!多說無益,讓我們一同見證結果吧。”
“見證就見證,誰怕誰?”
“孫子,等會你可別跟娘們一樣哭鼻子?”
張伯雄和李思邈幾人對洛凡信心十足,根本沒把山本小次郎放在眼里。
山本知道用他那蹩腳的普通話根本說不過這幾個糟老頭,也懶得跟對方浪費口舌,索性直接進入檢驗環節,想用事實堵住所有人的嘴。
可是,他的想法雖好,能如愿嗎?
很快,雙方互換病人,然后對彼此的患者進行全方位檢查。
這一步驟有張伯雄幾人負責就足夠了,洛凡也不用親自出手,可他一眼就看出了兩位病人的當前狀態。
檢驗結果出來,張伯雄拿著化驗單,氣憤地說道:
“這個該死的扶桑狗,為了贏得比賽居然給他們服用含有興奮劑的藥物。”
“這個藥物含量稀少,卻在允許范圍之內,他不算違規。”
一旁郭相如解釋道。
寧風致也點頭應道:
“確實不算違規,這點興奮劑在咱們中醫中根本不算什么。”
“哼!”
李思邈冷哼道:
“就算他用了特效藥,從患者的病情來看也不過治愈了百分之五十而已,根本沒法跟我們的治愈程度相提并論,這局咱們穩贏。”
不得不說山本小次郎的醫術還是很厲害的,他所用的每一種藥物都標準配藥,每一個違禁藥成分都在可允許范圍之內。
但,是藥三分毒,尤其特效藥,對肝臟和脾臟的傷害極大。
短時間內發現不了問題,若是長時間服用與毒品無異。
一旦病發,將無藥可救。
再看山本小次郎的醫療團隊。
此時,他們檢查完兩位患者,所有人都震驚得目瞪口呆。
“這怎么可能?”
“不,這絕對不可能!”
山本小次郎盯著手中的檢驗報告,震驚得語無倫次。
“這世上真有人能在這么短的時間內殺死癌細胞和惡性白細胞?他是怎么做到的?”
“難道病人有問題?”
“不,這兩位患者可是我親自挑選的,他們確實患有胃癌晚期和白血病。”
山本小次郎百思不得其解,兩個重癥患者怎么在洛凡手里不到二十分鐘就痊愈了?
不僅抑制住了癌細胞,還把所有癌細胞殺光殆盡,就連破損的臟腑器官也被統統修復。
如果不是兩位患者身體消瘦,精神狀態不好,身體上還有化療留下的印記,誰能想到他們在一個小時前還是瀕臨死亡的病人?
“假的,這肯定是假的。”
突然,山本小次郎就像得了失心瘋一樣,指著洛凡的方向嘶聲咆哮道:
“你,你究竟用了什么妖術?為什么能治好癌癥?為什么能治好白血病?”
“照你這么說來,這局是我贏了?”
唰!
洛凡的話音剛剛落下,山本小次郎就意識到自己失態,連忙捂住自己的嘴巴,不敢再多言。
剛才他被這兩位患者檢查結果沖昏了頭腦,竟然間接地承認了洛凡一方獲勝。
“可惡,龍國人太可惡了!”
忽然,他的目光聚集在最后一位病人身上,嘴角一揚,露出陰險的笑意。
“少逞口舌之快,只要你能把他治愈,我就承認你的醫術,承認你們一方獲勝。”
“看來你是不見棺材不落淚。”
洛凡搖頭一笑。
然后站起身,來到最后一位病人跟前。
只見最后一位病人面色蠟黃,嘴唇青紫,臉上沒有一絲血色,早在一天前便陷入昏迷。
不論用什么醫學方法都無法檢查出他的病癥。
洛凡只是翻開對方的眼皮看了一眼,第一只判斷為中了蠱毒。
可整個九黎族都在他的掌握當中,沒有他的命令根本不會有人濫用蠱毒傷害普通人。
所以他立即排除中蠱的可能。
隨即,他又伸手抓住患者的橈動脈。
突然,一股陰煞之氣從其身上迸射而出,好像要把洛凡的手臂彈開一樣。
他的手指微微一震,發出一道沉悶的聲音。
砰!
“洛先生……”
“退下!”
張伯雄和李思邈、寧風致幾人似有察覺,剛想上前就被洛凡一聲呵斥,直接將四人逼退。
“沒有我的命令,不準任何人靠近。”
“是!”
四人立即意識到這位患者的病情非同小可。
沒有洛凡的同意,他們斷然不敢輕易上前。
洛凡冷哼一聲,暗道:
“哼,小小邪祟,也敢在本王面前放肆,給我鎮!”
緊接著,他一把抓住患者的手臂,一股無形的力量涌入患者體內。
這一刻,洛凡終于明白。
這位患者不是中蠱,也不是中邪,而是中了降頭術。
降頭術全稱降頭法術,多以符咒、咒語和魔藥為介質,為目標人員降下詛咒,故簡稱降頭術,多興于歐洲和南洋一帶。
若是細究其根源,它屬于道教符箓和中醫祝由術的一種。
中降頭者,身上肯定會有降頭印記。
洛凡松開患者的手腕,將其翻身查看,果然在其后脖頸處有一道隱隱的符咒。
如果不仔細觀察根本無法發現。
“張伯雄,去給我找些朱砂回來,必須是純天然的那種才行。”
“洛先生,我手上就有,但不多,不知夠不夠用。”
李思邈立即從懷中掏出一小包朱砂粉末,遞到洛凡面前。
他身為藥王,朱砂從不離身。
既為救人,也為傍身。
洛凡接過朱砂,打開一看,果然是上品,完全符合他的要求。
“這些朱砂足夠了,你們用高粱酒將它沖開,我要用它們為這位患者破除煞氣。”
“破煞?難道他中邪了?”
“差不多吧,快去幫我找高粱酒,順便找一支狼毫毛筆。”
“我辦公室就有,我讓人去拿。”
張伯雄酷愛書法,有時還會小酌兩杯。
不論高粱酒,還是毛筆都是上等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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