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子上放著的大半瓶液體,就是簡絮之前從柳如煙的倉庫里面偷出來的毒藥。

    她勾起唇來。

    其實,上次簡絮給凌御瑾下的藥,只有三分之一,她卻告訴簡絮用了三分之二。

    現在,她只要再將剩下的分一點出來給她,她也會深信不疑。

    畢竟,在簡絮看來,自己養的狗,怎么會叛變呢?

    女人冷漠地勾起唇,抬手將藥水分開。

    她簡柔為了簡絮當牛做馬這么多年了,當年的恩情,也應該還清了。

    剩下的人生,她要為了自己而活。

    ......

    傍晚時分,簡柔開車到了凌家大宅,將那小瓶藥送給了簡絮。

    原本,她送完東西就應該離開的。

    可沒想到出門的時候,卻剛好撞見了凌御瑾晚上慢跑回來。

    男人進了門,一邊擦著汗一邊看了簡柔一眼:

    “馬上就是晚餐時間了,不如留下來一起吃飯?”

    他一邊說著,一邊接過簡絮遞過來的礦泉水喝了一口:

    “我們三個人很久沒有在一起吃過飯了吧?”

    簡柔頓了頓,將求救的眼神遞給了簡絮。

    簡絮訕訕地笑了笑,接過男人喝完的礦泉水瓶,又將干毛巾遞給他:

    “算了吧,簡柔有她自己的事情要忙,我們就別耽誤她的時間了吧。

    ”

    “再說了,簡柔一個單身狗,肯定不愿意跟咱們兩個一起吃飯。

    ”

    簡柔也連忙點頭:

    “對對對,我......我不太想......”

    凌御瑾瞇起眸子,有些疑惑地掃了簡柔一眼,又看了簡絮一眼:

    “我說了算,今晚簡柔就留在家里吃飯。

    ”

    說完,他招手喊來管家:

    “加一把椅子一副碗筷。

    ”

    管家連忙嗯了一聲,差人搬著椅子過來了。

    簡柔無奈,只能安靜地坐到椅子上,和簡絮凌御瑾一起吃晚餐。

    席間,凌御瑾熱情地將一塊羊肉夾起來放到簡柔的盤子里:

    “我記得你以前在孤兒院,最喜歡吃羊肉了,還喜歡啃羊骨頭。

    ”

    因為失去了最近六七年的記憶,所以現在的凌御瑾,對以前的記憶記得更清晰了。

    他記得,當初他在孤兒院里面,不但認識了喜歡穿紅衣服的小女孩簡絮,還認識了小女孩身邊的小跟班簡柔。

    只不過,那個時候在孤兒院里面,她們都不是現在的名字。

    孤兒院的孩子太多,阿姨們懶得起名字,就給孩子們編了號,那個時候,簡柔和簡絮的名字,還都是數字。

    那個時候,簡絮的編號是9,簡柔的編號是12。

    凌御瑾還記得,編號12的小女孩骨瘦如柴,卻特別喜歡吃羊肉,還喜歡啃骨頭。

    看她可憐兮兮的,他就在跟小9許下承諾說自己長大后一定回來找她的同時,讓小9將瘦小的小12也一并帶走。

    可讓凌御瑾沒想到的是,當他將羊肉放到了簡柔的碗里的時候,簡柔卻面露難色地看了簡絮一眼。

    “那個,凌大少,您可能記錯了......”

    她咬唇,將碗里的羊肉夾起來,放到了簡絮的碗里:

    “喜歡吃羊肉和啃羊骨頭的......”

    “是我姐姐。

    ”

    女人的話,讓桌上的另外兩個人,臉色瞬間都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