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魔神樂園 > 第七百三十四章:密室
  吳輝起床,再次投入查案工作之中。

  這次的密室案,相當麻煩。

  通常來說,密室有三種制造方式,一是完成作案后,兇手偽造密室并離開密室。二是完成作案后,兇手留在密室,等密室被打開后和其他人一起離開。三是確實沒有進入密室,靠機關或者毒藥殺人。

  當然這三種方式都很不保險。很容易被找到證據。

  畢竟密室是一種精巧的東西,越精巧就越容易被破壞。稍不留神就會留下證據。

  但除了證據之外,玩家還需要分析出作案手法。如果說吳輝的招數是作案手法一目了然,可是其他人卻找不到證據的話。那這個案子就像是殺人證據或許可以找到,作案手法卻不好找。

  另外,之前小明的案子就屬于兩個都不好找的。吳輝最后能破解也是有不少運氣因素和嚇唬人的成分在其中。

  能找到那一根眉毛并且嚇住小明真的是運氣好,體育倉庫的毛發多了去了。一根一根檢查,能在一天內找到小明的毛,不是運氣是什么?

  那個犯罪者水平如此之高,作風狠辣又大膽卻不失于周密,讓吳輝很懷疑那貨是蛇劍侯爵。

  當然,眼前這個密室,他就暫時看不出什么了。

  死者是一個獨居女性,死亡的時候正躺在床上,死因是安眠(和諧)藥食用過量。

  樓層是七樓,窗戶沒有攀爬痕跡。

  門是關著的,并且門口有走廊的監控拍攝。

  安眠(和諧)藥是死者自己買的,換成別人估計直接當自殺案處理了。

  但是玩家查案不可能相信自殺的說法。畢竟如果是自殺那就不算犯罪了。死亡時間是十四號上午,最后一個進出房間的是十三號下午來找死者的閨蜜。

  死者名為小紅,二十四歲,單身,至少表面上是單身。普通公司職員。

  吳輝倒是很快就劃出了嫌疑人。

  首先,閨蜜。最后一個進出房間,有作案嫌疑。

  其次,房東。有鑰匙,并且對房子結果很了解,說不定會有什么特殊方式進出。

  最后,小紅的男同事,據說在追求小紅。但被多次拒絕。曾被人看到說小紅不識好歹什么的,有作案動機。并且十三號十四號都沒有不在場證明。

  說起來,像這種投毒性質的案件,根據統計兇手是女性的概率很大。男性的話好像更傾向于暴力犯罪。但這個并不能當作什么證據。

  ……

  ……

  十三號,上午。

  今天是一個大日子,是我與愛人見最后一面的日子。

  我帶上她喜歡的紅酒,來到她的房間。她看著我的眼睛,有些憂傷,似乎已經預感到什么了。

  “最近還有失眠嗎?”我看著她的黑眼圈,問出一句廢話。

  她沒說什么,只是主動湊上來抱住我,和我吻在一起。我前面剛抽了根煙,現在嘴里還有味道,但她卻并不嫌棄。

  真好,我都有點不忍心殺她了。

  ……

  ……

  吳輝首先查驗的是房間里還有沒有什么別的出入口。

  門,陽臺,窗戶。門有監控,不可能。窗戶,陽臺沒有攀爬痕跡,七樓,想要上下那肯定得利用工具。

  也就是說常規的出入口基本不可能。

  如果也沒有密道,那就要考慮兇手作案后留在現場,以及兇手壓根沒出現在現場這兩種可能。

  考慮到投毒和死者生前沒有反抗痕跡,吳輝覺得是兇手壓根沒出現在現場更有可能。

  世界上有很多殺人的部分并不需要親自前往。攝入安眠(和諧)藥過量……按照現場的情況來看,死者是用紅酒配藥,如果紅酒內部直接就有兇手下的藥呢?

  但紅酒和安眠(和諧)藥都是兇手自己買的。嗯……有機會下藥的貌似只有閨蜜一人?

  可是13號是閨蜜最后一次進入房間,14號小紅才死。而且壓根沒有證據證明她不是自殺啊。

  現有線索實在是有點少,但要吳輝懷疑的話,還是得先懷疑這個閨蜜。同時查一下死者的通訊記錄和聊天情況,看看有沒有其他嫌疑人。

  鎖定犯罪嫌疑人,但沒有推理出手法,也沒有找到證據。那這個犯罪嫌疑人別說法律上不成立,吳輝自己都不認可。

  只能說閨蜜此刻嫌疑最大而已。

  兇手肯定進入過房間,并且兇手和死者是比較親密的關系。

  就目前找到的所有嫌疑人來看,只有閨蜜滿足這個條件。然而沒有任何證據,閨蜜還一副悲傷的樣子口供沒有破綻。

  所以吳輝才猜測有其他嫌疑人沒有被自己發現。

  當然也可能閨蜜就是在和他演戲。玩家的復制體,演個戲豈不是簡簡單單?

  “酒杯上沒有其他人的指紋,藥瓶上也是。但這無法說明什么。玩家想要去除指紋的辦法太多了。”吳輝揉眉心,“又要撬開口供嗎?”

  他上次都是靠運氣成功的,這次還要再來一回?感覺不太靠譜。

  “先從手法下手……目前證據還太少。再查查人際關系。還有死者平時喝紅酒和服用安眠(和諧)藥嗎?”吳輝忽然想到一些什么。

  安眠(和諧)藥不是普通的藥物,因為吃多了會死,一直都是處方藥。所以必須要有醫生開的藥方才能買。普通人平時最多能買點褪黑素,那種東西不會上癮也吃不死人。

  吳輝找到了開藥的醫生,但是醫生卻否認自己有給死者開過藥。

  也就是說,這個安眠(和諧)藥并不是死者通過正常渠道買來的。是其他人以死者的名義買的?還是她買來做什么的?

  當然換成警察什么的肯定就把這當成自殺的佐證了。

  思索結束后,吳輝又回頭找到閨蜜:“死者平時失眠嗎?”

  ……

  ……

  失眠一直是糾纏她的問題,面對愛人的這樣詢問,她打了個哈欠:“還好。”

  “我給你買了瓶安眠(和諧)藥,記得吃。”愛人溫柔地看著她,把紅酒放下:“今天是周末,有打算去哪玩嗎?”

  她歪著腦袋想了想:“嗯,不如去你家?”

  去我家?最好不要,你要死在自己家里才行。愛人沒有說什么,只是笑著表示好啊。

  ps有沒有人看出這些案子我專門留下的漏洞是哪些呢?總之求票求收藏求訂閱打賞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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