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請個律師打官司 > 第一百三十六章孫榮二訴繼承案的一審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日上午九時,孫榮第二次起訴孫江等人的法定繼承案在臨海縣法院第六審判庭開庭審理。

  本次開庭的火藥味明顯濃重了許多。

  為了緩和一下開庭的氣氛,審判員孫兵先詢問了一下齊大榮的身體狀況。

  躺在輪椅上的齊大紅拼命的想用一個動作對法官表示感謝。但最終還是只能用語言表達了:“我齊大榮感謝政府,感謝法官,感謝律師。兩次起訴,兩次先予執行,先把錢執行給我治病。特別是這一次。法官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查到了逆子孫江帳戶上的錢。不然我這條老命早就沒了。法律萬歲!”

  “誰是逆子?你這個老東西說誰呢?我們剛剛開了一家飯店,掙了點錢,都被法院劃走了。為你治病了,你今天在法庭上還說孫江是逆子,你還有良心嗎?”駱小紅在聽證席上站了起來。

  “你,你罵誰是老東西,我,我給你拼了。”孫海憤怒的離開了被告席,撲向了坐在后排聽眾席上的駱小紅。

  還沒等孫海撲到后排,就被法警拖回了被告席。

  “依據法庭規則,旁聽人員侮辱訴訟參與人員,嚴重影響法庭審理的,應當將違規旁聽人員帶出法庭。請法警將駱小紅帶出法庭,等候處置。”孫兵庭長下達命令道。

  兩名法警一聽,立即將駱小紅帶出了法庭。

  “被告孫海擅離法庭坐席,給予訓誡。如果再犯,將予以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孫庭長嚴肅的警告孫海道。

  齊大紅氣的臉色煞白,用手指著孫江道:“你這個畜生都不如的逆子。你賬戶上明明有錢,卻不拿給我治病,讓法官強行執行!我原來瞎了眼了,錯看了你。你這個逆子,看看你這個好老婆。我告訴你,我應得的部分一分錢都不會給你。”

  孫江猛地從被告席上站了起來,摔門而出!

  “老人家,你也消消氣,我們繼續開庭。鑒于被告孫江未經本庭允許,擅自離開法庭,作缺席處理。被告齊大紅,孫海對孫榮的起訴什么意見?”孫兵安慰了一下齊大紅,然后發問道。

  “沒有意見。”兩被告均答道。

  “鑒于被告人孫江擅自退庭,原告是否申請對案涉房屋進行價格評估?”孫兵繼續發問。

  “申請。”張小寶律師回道。

  “那你們當中有誰主張要房屋的嗎?”孫兵又問。

  三方都回答沒有錢要之后,孫庭長無奈地說:“我們在先予執行的時候,就已經查過了孫江的賬戶。現在帳戶上尚余人民幣三萬元。也就是說孫江現在已經沒有能力購買該房,建議你們在本案執行階段再商量一個處置房屋的辦法吧。”孫兵用征詢的眼光望了望各方當事人。

  原告孫榮和兩名被告都點了點頭。

  “鑒于原告孫榮申請本院委托鑒定評估案涉房屋的價格。待評估結論出來后再繼續開庭,今天的庭審就到這里。休庭!”孫兵敲響了法槌。

  五日后,下午三時,繼續開庭,仍由臨海縣法院民事審判庭副庭長孫兵獨任審理:“第一次開庭后,本院委托濱江省超越房屋鑒定所對案涉房屋的價格進行了評估。估價六十萬元,各方有無異議?”

  原告孫榮與被告齊大紅、孫海均表示無異議。

  孫江未到庭。

  “各方當事人還有無其他補充意見?”孫兵繼續發問。

  在聽到各方均無補充意見后,審判員孫兵當庭宣判:“本院認為,案涉房屋依照法律規定應屬被繼承人孫大齊和被告齊大紅夫妻共同財產,首先被告齊大紅應分得其中的一半即三十萬元,另一半應由原告孫榮和三被告平均,故判決如下,

  一,齊大紅分得人民幣三十七萬五千元;

  二,原告孫榮與被告孫江、孫海各分得人民幣七萬五千元。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本判決書后十五日內,上于云濱市中級人民法院。

  訴訟費五千元,由被告齊大紅承擔。

  閉庭!”

  孫兵敲響了法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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