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請個律師打官司 > 第一百五十章張大勇離婚案二審
  轉眼就到了九七年五月。

  正值勞動節假,大圣湖湖泊蕩漾,風情萬種。大圣湖公園里游人如織。阿花和巧兒帶著兩家的孩子在公園里溜達著。

  離他們不遠處,湖畔一張樹蔭籠罩的石桌上,擺著幾個精致的菜肴,幾瓶優質的高粱酒。阿蠻、李老四、小劉和張大勇四人分坐四邊,正在吃菜喝酒。

  “今天我請酒。弟兄們可要放開量喝。誰要是不喝好,別怪我像灌豬一樣地灌他。”李老四一口喝干了杯中的酒,然后把杯子底朝天向眾人豎了一下。

  “我說我滴個親爹呀,你今天都雙喜臨門,兩個官司都打贏啦。那你不請酒,誰請酒啊?那別人請酒還有天理嗎?”張大勇吃了口菜,把李老四喝干的酒杯斟滿。

  “那個探望權糾紛是次要的,關鍵是從此以后我再也不是個罪犯了。和你們一樣,我是個合法的公民啦!自從昨天我接到了省高院的判決,我是一宿沒睡著覺,所以今天怎么著也得把你們請來坐坐。表達一下我的心意。我弟弟可是為我立了大功啊。以前我聽人家說我這個弟弟是個文曲星轉世,我還不相信,現在我算是見識了。”李老四夾了一大塊紅燒肉放到在桌子邊玩耍的亮亮的手里。

  “謝謝四阿伯!”亮亮咬了一口,抓著剩下的半塊肉,蹦蹦跳跳的離開了桌子。到湖邊吃邊玩去了。

  “看你說的。玉池村的人都講我那個表老太,就是我這個老表叔的爺爺。當年騎著一匹棗紅馬,腰中別著雙槍,那可是鬼子什么早稻地里的大學畢業的。你想啊,小鬼子在一塊早稻地里建的大學,那老厲害了。那可是威風凜凜的打鬼子的將軍。有這樣一個爺爺,你想我老表叔能差嘛。”張大勇舉起酒杯碰了碰李老四的杯子。

  “這里也少不了你的功勞啊,我的養老兒啊。那天在省高院,你的作證也起了很大的作用啊。干了,爺們!千萬不要留點兒養魚啊。”李老四端起杯子喝了下去。

  “哎呀,咱是那養魚的人嘛。”張大勇也一口干了下去,然后把杯子倒過來在空中劃了個圈。

  小劉一看,連忙把酒瓶抓過來,把喝干的杯子都滿上了酒,然后向阿蠻舉起了杯子:“師父,你省高院的這個案辦的太漂亮了。看起來我得好好的向你學習呀,咱師徒倆也干一個。”

  說完,小劉一飲而盡。

  “你這小子,讓你師父吃口菜。你要是把他灌死了,今后你可就沒有師父啦。”張大勇邊說邊用一雙公筷夾了個獅子頭放到阿蠻面前的餐盤里。

  阿蠻咬了一口獅子頭,嚼了兩下。然后把酒杯端起來,把一杯酒倒進了嘴里,連酒帶菜咽了下去。

  “俺四表叔,你的修車攤生意怎么樣?“張大勇邊吃菜邊關切地問。

  “還可以,我一個人有時都忙不過來。”李老四端起酒杯碰了一下張大勇的酒杯:“咱爺倆再干一個!”

  “好咧!”張大勇爽快地將杯中酒一口喝了下去:“你老人家應該找個老伴了。一個人總是不方便嘛。”

  “你四嬸把我的兒子帶著,跟人跑了好幾年了。我一直就沒考慮這事。再說了,我自己都混不夠吃的,哪有錢去養家。”李老四用兩個指頭捏著兩粒花生米扔進了嘴里。

  見甜甜跑過來,到了餐桌邊,阿蠻柔聲問道:“乖乖,想吃點啥?”

  甜甜用手指了指阿蠻餐盤中吃剩下的半個獅子頭:“好吃!”

  小劉一見,連忙從大盤中夾了一個獅子頭,放到甜甜的小手里。甜甜拿著那個獅子頭,連蹦帶跳的走開了。

  “小劉,張總的二審開庭傳票下來了吧?我記得昨天,你好像給我說過。”阿蠻問。

  “哦,對了,傳票我放在辦公室了。時間是一九九七年六月十日上午九時。我記得很清楚。”小劉將桌上的空杯又都斟上了酒。

  “我這邊事情比較多,小劉律師提前一天打個傳呼給我,我這個傳呼機是帶漢字顯示的。”張大勇從腰間拔出一個豆腐塊樣的東西向眾人揚了揚。

  “現在有模擬手機了,張總,你那么大老板,應該配一個。”小劉端起酒杯:“張總,我敬你一杯!”

  “現在模擬手機產量低,產品稀缺,盡管一臺兩三萬元,還是一機難求!我上天定了幾臺,其中有我這個老表叔一臺,還得一段時間能到貨!謝謝,劉律師。“說完,一口喝干了杯中的酒,向小劉揚了揚空杯。

  徐虎跑過來,猛地從盤中抓了把花生米,跑走了。

  一九九七年六月十日。

  司機技術很好,八點四十分,準時將張大勇、阿蠻和兩名保安送到云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十二法庭門前。

  巧得是,王愛紅的車也到了。

  “張大勇,你這個遭天殺的,你倒底是離還是不離?你騙了我這么多年,現在離個婚你都不同意,你到底要干什么?”張大勇剛下轎車,就被猛撲上來的的王愛紅抓住了衣領。

  “你,你這個瘋婆子,你要干什么?“張大勇的臉漲得通紅。兩名保安一見,趕忙上去將王愛紅拉開。

  “干什么?還有五分鐘開庭,快進入法庭準備開庭!”一名法警走過來呵斥道。

  “下面開庭!”江棋審判長敲起了法槌:“請上訴人發表上訴意見?”

  “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與他人同居,屬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我方所舉證據足以證明被上訴人張大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與高紅同居。符合離婚的法定條件。一審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應予改判準予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離婚,判令被上訴人賠償上訴人精神損失費一百萬元……”朱正浩似乎有些聲嘶力竭。

  “一審判決事實清楚,裁判結果合理合法,應予維持!”阿蠻簡明扼要地反擊。

  “雙方是否有新的證據向本庭提供?”江棋審判長又問。

  “沒有。”雙方均回道。

  “雙方既然走到這一步,我看你們也很難在一起生活了。能否調解離婚?”江棋審判長用征詢的目光望了望雙方。

  “堅持要求離婚,在此基礎上可以調解。”朱正浩回道。

  “堅決不同意離婚。”阿蠻回道。

  “鑒于雙方意見差距很大,本庭不作調解!鑒于本案案情較為復雜,無法當庭作出判決,擇日宣判!閉庭。”江琪再一次敲響了法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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