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青云直上:重返1998 > 第1134章律師
  石云濤和白梅講了道理,講完之后,白梅理解了。

  如果方口縣一直以發展煤炭為主,那它就是一個資源型的縣,外地的客商就會覺得到了這種資源性的地方投資,肯定不會受到重視。

  而如果能把資源型的標簽給取掉,外地的客商說不定就喜歡到這個地方來投資。

  而要取掉資源型的標簽,那就需要好好整治煤炭生產秩序。

  石云濤因而在縣委常委會提出一個概念,那就是新經濟,要發展新經濟,走科學發展之路。

  科學發展大家都明白,而什么是新經濟,其他人就是比較懵懵懂懂。

  石云濤告訴他們,新經濟,就是輕經濟,方口縣現在的經濟是傻大黑粗的粗放型經濟,而新經濟就是要改變這種情況。

  方口縣的經濟今后要以煤炭經濟為基礎,新經濟為主流,民營經濟充分發展,讓方口縣的經濟出現百花齊放的局面。

  石云濤這么一講,的確讓人覺得有耳目一新之感。

  石云濤經過考慮,決定成立方口縣煤炭投資公司,縣里原來就有城投、建投等投資公司,石云濤此時便想再成立一個煤投。

  而為什么要成立煤投呢,那便是要將方口縣的煤炭給整合起來,把方口縣的煤炭企業給整合起來,形成方口縣發展經濟的底子,煤炭收入能直接進入國庫,有了這部分錢,就可以做一些公共事業和基礎設施建設,為發展新經濟提供基本保障服務。

  這是一個大膽而又巧妙的決定,石云濤原本是想讓省里的企業來整合,可是想來想去,不如自己整合為好。

  此時石云濤倒不是想搞地方保護,而是覺得省里市里來整合都不太好,不如縣里頭自己整合為好。

  把這個想法和胡中來一說,胡中來不禁眼前一亮,他沒想到石云濤會想出這個主意。

  本來想看石云濤的笑話的,可沒想到石云濤想出了破局之策。

  但是,之前把煤礦企業賣掉好賣,再回收回來恐怕就難了,石云濤怎么樣才能把煤礦給收回來?

  石云濤便跟胡中來講,煤投公司不會把所有的煤炭企業給收購了,而是只把那些小煤礦給收回來,而這些小煤礦是要被關停的,收回來后,再視情況再進行投資經營。

  目前也只有高志集團和正奇集團有大型煤礦,其他的都是中小煤礦了。

  而且石云濤會將市煤化集團之前收購許百川的煤礦給要回來,變成煤投的煤礦,這樣一來,煤投的力量就大了。

  胡中來聽了,便覺得石云濤本事不小,想從市煤化公司手中再把礦給要回來,這是一般人做不到的事情。

  石云濤有了這個設想,而當前還是要把關停小煤礦的事情做好。

  這個事情說起來容易,做起來確實難,因為只要牽扯到煤礦,這里面就會有各種利益糾葛。

  別看煤礦小,一年的收入也不少,而這些收入不可能是小煤礦主一個人得了,凡是能吃上一口的,都想吃上一口,而關了,便是斷了這些人的財路,他們怎么會愿意呢?

  因此,石云濤必須要來硬的,不來硬的不行,面對既得利益群體,你軟一點,他們都不會就范。

  此時,高長平不是被抓起來了嗎?

  曹鴻志想幫高長平,暗中找了不少人,可是到了最后也沒起作用,而就在這時,曹鴻志去京城辦其它事情,遇到一大能。

  曹鴻志無意中就說了高長平的事,這位大能一聽,眼睛一亮,就告訴他,這件事好辦,讓他請個好律師就能把事情給擺平。

  曹鴻志聞言大喜,問到哪里才能找到好律師?

  這位大能第二天就帶他來到了京城的一家律師事務所,見到了一位資深律師。

  這位資深律師接待了曹鴻志之后,便蹙著眉頭給他講了幾條意見,說只要委托他來當高長平的律師,他一定會想辦法把高長平給撈出來。

  曹鴻志聽了大喜,他知道京城是藏龍臥虎之地,有本事的人很多,只要錢到位,沒有擺不平的事。

  曹鴻志就幫助高長平在京城請到了律師,當然律師費沒少要,這位資深律師一開口就問曹鴻志要了一百萬元,并且表示,后續工作如果要開展的話,那就不只一百萬了。

  曹鴻志不差錢,一百萬對于普通老百姓那就是一個天文數字,但對他來說,那就是毛毛雨了。

  曹鴻志當場就交了錢,轉了賬,讓律師盡快到方口縣去撈人

  律師收到錢后,心里面早樂開了花,但在表面上依然是一副臉色凝重的樣子,讓人感覺他是看了那位大能的面子,才接下這個案子。

  曹鴻志從京城剛回來,這位律師就來到了方口縣。

  曹鴻志得知他來了,便連忙請他入住濠江大酒店,各方面把這位律師給伺候的舒舒服服的。

  甚至還提出要不要給律師找個按摩女之類的事,律師比較矜持,婉拒了。

  律師一介入,而且還是來自京城的律師介入,劉忠馬上把情況報告給了石云濤。

  石云濤得知后,就告訴劉忠,只要依法辦案,誰來了都沒用,該怎么辦案就怎么辦案。

  劉忠之所以要向石云濤報告這個事,因為這位律師一介入后,便指責起辦案人員來,并說他是京城律師,辦過什么大案子,沒有公檢法人員不給他面子的之類的話。

  方口縣畢竟是小地方,哪里見識過這么牛鼻的律師,因而辦案人員就有些膽怯,連忙向劉忠報告。

  劉忠也沒見過這樣的律師啊,這才向石云濤報告。

  作為律師,既然收了當事人的錢,因而想盡一切辦法去達到他們的目的,這是很正常的,這位律師兇辦案人員也是他們的一種手段,如果只知道去扣法律條文,這樣的律師肯定是書呆子律師,或者說是菜鳥律師。

  律師的話虛虛實實,真真假假,太正常了,只要能達到目的,什么招數都是可以用的。

  這位律師既然是京城的大能律師,如果沒有一點手段怎么能行?當然了,這位律師確實有一些背景,兇起來才有底氣,普通小律師就是想兇,也沒這么大的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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