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雄兔眼迷離 > 袍笏(八十三)
  未曾發生的事情,就算不得錯處。

  所以無人會在日后想起,倘若薛凌未殺霍云旸,寧城只會城門大開,霍云旸大概且戰且退,而魏塱進退兩難。

  發兵增援,恐霍云旸連手拓跋銑埋伏沈家,不發兵,則胡人一路南下,霍云旸借此造反。到時中原境內,小兒夜啼應比現在凄厲的多。

  人只看見,她在舉足輕重的時候,為私欲斬殺朝廷大將。

  兩個日夜后,城內火分明已經燃盡了很久,但薛凌隔著厚厚城墻,仍能聽見里頭噼啪作響,間或有斷壁頹垣轟然倒地的聲音。

  又不知過了幾時,手撐著地面才艱難爬起來。從城北跌跌撞撞走到城南,約莫花了半天功夫。以往即便不騎馬,她上躥下跳的,一個鐘頭能跑倆來回。不過城中灰燼焦木到處都是,幾條主街都覆往日平攤,也確然難走。

  霍云旸那厚厚一疊信果然還在,埋得好好的,上頭壓著的石塊都沒怎么挪位。薛凌手上沒兵刃,好在這幾日未有余,刨過的泥土依舊松軟,略花了點功夫便挖了出來。

  霍準那枚扳指也在,念及以后要用霍家舊人,總得有個憑證,那天她遞給霍云旸看后,又一把搶了回來,一起埋在了這。

  大抵是生死之間走了一遭,明明兩三日的功夫,再看到這些東西,竟然隔世經年似的。反正四下無人,薛凌哆嗦著將信取出來,一張張看了來,想試試能不能理出個頭緒。

  她兩日未吃什么東西,身體也不好,霍家機密事件本設計的巧妙,讀不出來也正常。人勞累極了,連和自己較勁的功夫都沒有。

  信塞回去后,倒是那枚扳指在陽光底下光潤通透,一汪紫色像是下一秒就會開始流淌,難怪是霍準心頭愛物。她拿到手這么久,還是第一次仔細瞧。

  回京是樁困難事,平城五十里內基本無人煙,想要找匹馬掘地三尺也出不來。寧城那頭不知如何了,且莫說走不過去,就是過去了,未必還有好運氣從拓跋銑手底下活著出來。

  那人眼里殺意,薛凌瞧的分明。現在念想起來,尚有劫后余生的齒冷感。一想到拓跋銑,在回京這件事上,除卻體力,更在心理上多了一層負擔。

  自己回去,會像拓跋銑希望的那樣.....殺了魏塱嗎?

  薛凌支撐不住,在地又坐了小半個時辰,忽記起南門近處該有些兵刃未曾燒毀。城池糧倉處向來有架子,常年擱著各種亂七八糟的玩意,防著有賊人進門,值守的無兵刃可用。銅鐵之物雖也融于高溫,但尋常火焰,總能剩下倆破銅爛鐵,拿著不能用,當個拐杖也好。

  她再次站起,挪動到灰燼里頭,果真翻得一些有用的碎鐵出來。而且木梁底下有暗火,想想路上少不了需要火源,剛好包信的油紙可以卷個火折子帶著。

  此次不用憶舊,便找了近處水井飲了些水,拎著東西就上了路,走的卻不是寧城。那邊戰事正亂,過去前路未知,倒不如往安城方向些,然后奔著烏州走。只要一遇到人,剩下的事就簡單多了。她對這帶頗熟,也不擔心沒輿圖會迷路。

  初秋正是小東西囤膘時,夕陽燒完,薛凌就沒少看見黃羊等物在天際淅淅索索的啃草皮。但黃羊警覺,她也沒力氣制服這等身形的東西,更怕血腥氣太大會招來狼,晚間才拿撿到的箭簇扔了只兔子。

  因為沒逢著水源,連兔子血都不舍得丟。連毛帶皮一并丟到火里,好歹嘗到幾日來的一口熱食。如此走走停停,第四日晌午時分總算瞧見了炊煙。

  當下也顧不得方位,一直朝著那方向走。然望山跑死馬,真正瞧見農門柴扉時太陽都差不都落山。

  薛凌躡了手腳走到籬笆院墻外,里頭歡聲未息,一家老小各司其職似乎在做一種石子饃的東西,怪不得整個下午一直斷續有煙火氣。

  這片地種不出好莊稼,幾畝薄地秋收后的糧食常常吃不到來年開春。常常是收割了就趕緊弄成能硌掉牙的饃,給家里勞力帶上,往原子里一跑就是一秋,帶些野物獸皮之類的東西貼補。

  薛凌沒干過總記得,她摸了摸身上,想找出個什么東西換得一兩塊,卻什么也沒摸出來。手最后在那枚扳指上停了良久,終是沒拿。她記著回了京中萬一要用,卻拼命想著這東西給這家人,也不過是徒惹事端。

  騙騙自己,好像也就過去了

  行路的落魄旅人要口吃食,大抵也無人會拒絕。可薛凌站在院外,久久不愿進去。她身上帶血,看著不像善類。許是境遇相像,三年前從明縣回京的往事又歷歷在目。

  到最后仍是趁了那家人回屋,翻身進去取了一大袋掛在身上。原子上水囊是必備物件,就掛在檐下,她亦取的順手。

  遇過這家再往前,就漸有人煙。那種愈做愈熟的經歷再次上演,身體也逐漸恢復,恰逢遇著一汪水源處有個不小的莊子,里頭竟有養著七八匹馬。

  僅有幾個半大孩童看模樣是在放牧,實則韁繩都丟在地上沒牽。薛凌走過去拾起韁繩,不顧馬背上沒有鞍配,當晚就到了烏州處。至于身后呼號,與風聲一般無異。

  城外拿了幾件寬大衣衫并一些碎銀,總算將身上坑洼都遮住些,薛凌惦記著沈元州去了寧城,北城門處怕會戒嚴,特意繞了個圈從南城門入烏州城內,要了間上房,總算睡了個完整覺。

  城中逗留了一兩日,并未聽到什么風聲。薛凌自覺久等不是辦法,不如早回京中,有什么事,江府總比自己靈通些,反正這兩天也順夠了盤纏。

  霍準事發當日為七月正中上元節晚,薛凌再次見到江玉楓,已是八月好幾,京中已有婦人在叫賣花酒,說是買回家中秋祭月神。

  風將各處墻上告示吹的嘩嘩作響,薛凌撿了個僻靜處走上去看,上頭朱批字跡似乎開始褪色,但姓甚名誰卻還瞧的分外清楚。

  這樁案子竟審的如此之快,連霍準在內,罪無可恕之主犯達三四十位之多,其罪又連妻兒老婦,翁婿堂表,千余人之眾。

  她轉身,破天荒的不想去存善堂,而是毫不遲疑的往江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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