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否認,這件事最開始的錯在我。
七年前,厲擎嶼被其弟弟在酒里下了那方面的藥,他在酒店里睡了一個女人解毒。
他醒來后以為那個女人是我,當時的我也是鬼迷心竅,想著以此能讓他欠我一個人情也不錯,就冒認了這份功勞。
我想嫁給他,又想進娛樂圈搞事業,在娛樂圈已婚是不行的,于是,我就跟他立了一個七年之約。
如果七年后,我愿意嫁他,他必須娶我,他同意了。
那時,他還沒接手厲氏,我也覺得他是正人君子。
誰知,在那之后不久,他又強行跟我發生了關系。
我想著反正以后也會嫁給他,就也默認了這種關系。
沒想到的是,他全面接手厲氏之后,并沒有讓我簽約厲氏,而是把我送給了殷焰。
我簽給殷氏娛樂做藝人的那一天,殷焰睡了我,當時厲擎嶼就在包房外面,他全程知曉。
再后來,我就成了他們兩個共同的玩.物。
對,共同的,他們彼此之間都知道,也毫不在意。
我反抗過,但根本逃不出他們的魔爪,兩人威脅我,如果我不聽話,就會讓我在這個世界上消失。
我知道他們兩個的能力,也見識過他們的狠,我很害怕,我不得不屈服。
厲擎嶼要求我隨叫隨到,無論是深更半夜,還是我在外地拍戲,只要他需要,一個電話,我就必須趕到他面前。
有的時候,我在月經期,他也不放過我。
他有很多癖好,經常將我折磨得半死。
殷焰沒有厲擎嶼那么蠻橫地要求我隨叫隨到,但他比厲擎嶼更可怕,他是暴力男,他經常打我。
知道我是公眾人物,要拋頭露面,他每次都避開打我的臉,對我身上拳打腳踢。
最讓我覺得屈辱的是,有時他們兩個會一起睡我,對,一起,就是我們三個一起做那事。
你們是不是覺得很震驚,是不是很駭人聽聞?
可就是我真實的經歷。
后來,厲擎嶼有了寧熹,我的日子就好過了不少,只需要應付殷焰一個人。
再后來,你們知道的,寧熹跟厲擎嶼離婚了。
厲擎嶼又回頭來找我,我們又有了那種關系。
但我真的好累好累,每天忙不完的通告已經讓我精疲力盡,還得應付這兩個男人。
眼見著七年之期要到了,我就跟厲擎嶼提出讓他兌現當年娶我的承諾。
我想著,一旦我成為他妻子了,他應該會善待我一些,而且,朋友妻不可欺,殷焰應該也不會再讓我陪睡。
可在大婚當天,厲擎嶼在婚禮現場棄我而去,只因那被人偽造的錄音。
后來我得知他又跟寧熹在一起了。
我的顏面掃地,我成了全網笑話,我的事業受阻,這些成了壓垮我的最后一根稻草,我心里實在是承受不住,想著這些年自己所受的苦,更是鉆在牛角尖里出不來。
我就走了極端。
我恨他,也恨寧熹,我深深地覺得,那陷害我的錄音跟寧熹脫不了關系。
我想著,報復不了厲擎嶼,我就報復寧熹,讓厲擎嶼失去她,也是對厲擎嶼的一種報復。
于是,我就雇了幾個道上的人,綁架了寧熹,我要她死。
可老天無眼,她毫發無傷。
那幾個綁匪卻被擒了。
事情是我做的,我認。
我知道自己接下來要面臨牢獄之災,但我真的不甘心啊!
憑什么壞人都活得好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