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警察點點頭:“當然可以。”
其中一名警察起身,打開會議室前方的液晶屏,然后打開桌上的筆記本電腦,連接上。
首先是一份事件發生經過的詳細報告。
寧熹凝眸一字一字認真看。
厲擎嶼和殷焰也看著,雖然殷焰已經看過很多遍。
報告上詳細報道了事情起因,事情始末,以及事情經過。
寧熹看完,腦子里大概就有了畫面。
接著,警察就放出了大橋上唯一一個監控攝像頭拍到的畫面。
畫面里,能清楚地看到童弦音駕著車,琉璃坐在副駕上橋,上了橋之后,就只能拍到車后面。
雖看不到車里的情況,但是能清楚地看到車子的行駛情況,一直正常行駛,突然改道,突然加速,沖向逆向的車道,直直沖向站在橋邊護欄旁的老人,撞擊......
寧熹皺眉。
這應該就是定案的最直接證據。
確實很直接。
“我記得童弦音的車里裝了行車記錄儀。”寧熹道。
雖然記錄儀只能拍到車前面的影像,但記錄儀的錄音應該能聽出車內的情況。
“車子打撈上來的時候,沒有行車記錄儀,可能原本就沒放,也可能是被江水沖走了,后者的可能性較大。”一名警察回道。
另一名也接著補充:“車子墜江前經過猛烈的撞擊,掉了很正常,然后,華先生救援時,又將兩邊車門都破開了,江水很急,童小姐都被沖走了,何況一個小的行車記錄儀。”
寧熹沒做聲,他們說的也在理。
從剛才的監控影像來看,事發時,橋上就沒幾輛車,反向車道上更是一輛車都沒有,不然也可以去看看別人的行車記錄儀。
心中低嘆,她繼續往下看。
往后就是幾個證人簽了字的證詞。
證人一:老太太的護工柳阿姨。
有她提供的手機通話記錄,以及提供的老太太打電話約童弦音想給予補償,被童弦音約去長藝大橋見面的證詞。
證人二:受害者之一琉璃。
有她提供的柳阿姨打電話給她的通話記錄,柳阿姨將童弦音約老太太去長藝大橋見面的事,告訴了她。
這點也得到了柳阿姨的證實。
琉璃的證詞里,詳細說了她在哪里如何遇到童弦音,如何坐上童弦音車,以及路上兩人發生了什么,兩人說了什么,以及事發前她感覺到車子突然改變方向、突然加速、然后撞擊等。
寧熹眸光微斂,說不出來的感覺,尤其是看到童弦音說的那些對老太太的不滿。
像是她激憤時會說的話,又不像。
按照她的性格,也確實會覺得給錢補償,是一種侮辱,但......
總覺得怪怪的。
她繼續往下看。
證人三:琉璃的看護梅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