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剛接到電話后,帶著法務總監方顯昌來到現場。
方顯昌看了對方的合同后,對林剛說:“這有可能是一物二賣。就是一個磚瓦廠,原來的老板賣給了兩個人。”
這是對林剛來說也不陌生,前世的很多黑心房開,就有把一套房子同時賣給兩個戶主的這種行為。
林剛皺起眉頭,“如果是一物二賣的話,那就要看誰先做了產權過戶登記。有證的人,有權獲得。不過他手里拿的是合約,我手里拿的是地契,那其實也是一個合約。大家都沒有正式登記過戶。那就得看誰先簽的約。”
林剛說著拿出了地契,比對了一下日期。
和那位戶主提供的合約相比,自己手里這份地契簽的日子,還比那位的晚了一天。
林剛趕緊把地契重新收起來,“這事兒麻煩了,是他先簽約。如果原來的賣主沒辦法提供有效證明的話,扯到法庭上,我這還有些吃虧。”
方顯昌瞪大了眼睛:“我才是法務總監,你怎么不問我要怎么處理?為什么你什么都懂?讓我一點存在感都沒有!”
林剛回過神來,“對哦,你才是法務總監。你說,這事怎么辦?”
方顯昌停了挺胸脯,“還有一種可能。就是雖然他提前簽約,但是并沒有完成實際的交割。就比如說我把一頭牛賣給了你,但是你并沒有把牛拉走。后來我又把這頭牛賣給了別人,但是牛被他拿走了。如果是這種情況,拉走牛的那個人就相當于完成了實際交割。這條牛就屬于他。”
林剛點了點頭,“所以我如果要證明,簽了合約之后,這個磚瓦廠實際控制在我方手里,那么我就占優。”
方顯昌點頭,“對,就是這樣。”
那么問題又來了,這塊地是李彩鳳送給自己的,而和這位磚瓦廠老板簽約的人應該是陳名重。
只有陳名重出面才能證明這件事情已經完成了交割。
陳名重現在已經被自己和李彩鳳逼得退休了,要讓他出面證明這件事情,他不一定會同意。
就算是他同意,林剛也不想請他出來證明。
因為如果這么點事情自己都擺不平,會顯得很無能,會讓陳名重嘲笑,沒有我你們還是不行。
無論如何也不能請陳名重出山來擺平這件事情,一定要自己搞定。
更何況還有一種可能,這件事本來就是陳名重從中搗鬼,目的就是要讓李彩鳳和自己去求他。
林剛擺了擺手,“我不想找別人來證明這件事,這樣我們先去找對方談談,看有沒有和解的可能。如果可以和解,就懶得扯上法庭了。我這邊花點錢擺平就算了。”
方顯昌點頭同意,“打官司有很多不確定因素,而且周期太長。官司沒出結果之前所有的開發計劃都要暫停下來。這對公司來說是很大的損失。所以能私下和解,當然就是最好私下和解。你這邊準備出多少錢來擺平這件事?你要跟我們說,我們心里才有底。”
“這塊地現在價值百萬,我出10萬塊吧。這地本來就在我手里,給他10萬塊差不多了。”林剛說。
“行,那我跟他說說,我們找個地方談一下。要不要把那個年輕漂亮的陳總帶上,女生說話更有親和力,更方便談事。”方顯昌說。
他所說的年輕漂亮的陳總,當然就是陳文靜了。
陳文靜是房產公司這邊的總經理,由她出面當然還是合理的。
“那就叫上她吧,我也跟你們一起,我扮成你的助理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