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陽感受到肩膀處傳來的隱隱脹痛,頓時來了火氣。
他瞪向女人厲聲喝道:“我沒偷你的錢包,不要胡攪蠻纏!”
此話一出,女人顯然愣了一下,面對華陽瞬拔高的氣場,心里莫名有些發虛。
她正不知該怎么頂回去的時候,卻聽旁邊的店長冷笑一聲。
店長指了指華陽道:“你怎么證明自己沒偷錢包?”
“看看你這副樣子,你不是小偷難不成我是小偷?”
“要是再不把錢包拿出來,別怪我叫人動手搜身,到時候抓你個人贓并獲,扭送到市局,你后悔也晚了!”
“趕緊掏出來!”
店長最后不忘詐唬一聲,想要在氣勢上壓住華陽一頭。
女人聞言頓時有了底氣。
她雙手掐腰,瞪大了眼睛,聲調瞬間拔高了幾分喝道:“誰胡攪蠻纏了?”
“你偷我錢包,你還有理了?”
“店長,你別跟他廢話,直接搜身,找到錢包之后,我看他還能不能這么橫!”
女人一指華陽,側頭看向了店長。
店長聞言推了推眼鏡。
“你要是再不交出來,我可要搜身了。”
“這么多人看著,要是被搜出來,想跑都跑不掉,盜竊罪可是要蹲拘留所的。”
店長看著華陽,威脅起來。
他并沒有直接搜身,萬一錢包不在對方身上,他得攤責任!
到時候,對方胡鬧起來報了警,女人能拍拍屁股就走,他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
他的聚鑫超市連鎖店剛開業不久,把市局的人鬧過來,肯定會影響生意。
都知道他超市里有小偷,誰還愿意來消費。
整個店里只有華陽一個人穿著可疑,幾乎把小偷二字寫在臉上,他想讓華陽盡快把錢包交出來,息事寧人最好。
華陽看著一唱一和的倆人,輕笑了一聲。
“看來你們倆是認準我是小偷了?”
“行,我跟你們普普法。”
“民法典有規定,個人或單位合法權益遭受到侵害,由于情況緊,不能及時獲得國家機關保護,不立即采取措施將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時。”
“受害人可以在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必要范圍內采取扣留侵權人的財物等合理措施。”
“但是,應當立即請求國家機關處理。”
“受害人措施不當,造成他人損害,必須承受侵權責任!”
“簡單來說,你們懷疑我偷了錢包,拿不出證據的話,只能在必要的范圍內,不讓我離開或者扣留我的財物。”
“不論我拿還是沒拿,你們都沒有搜身的權利。”
“一旦證實我沒有偷錢包,你們兩個不光要跟我賠禮道歉,還要賠償。”
“我的侵權賠償,可不是你們能承受得起的。”
“但我也不是不講道理,你們沒有證據懷疑我,我一時間也拿不出證據自證,與其僵持浪費時間,不如報警。”
“報警吧!”
華陽目光掃過店長和女人,坦然自若的氣場,讓人產生一種如堅剛壓在胸口的感覺。
女人見說不過對方,氣的直喘粗氣。
她順勢掏出手機道:“好,報警就報警。”
“一會市局的人來了,我看你怎么說。”
“大家伙都給我盯住,別讓這個小偷跑了!”
女人正準備打電話,卻被店長趕忙攔了下來。
“大姐,大姐消消氣。”
“你別聽著小子在這胡謅,他這種人一看就是慣犯,平常沒少偷東西,為了脫身想的一堆破詞。”
“說起來頭頭世道,可我問問您,您平常聽過這條法律嗎?”
“什么民法典,壓根沒聽說過!”
店長一甩手,看向周圍站著的導購員。
幾名導購員紛紛點頭附和道:“我也沒聽說過。”
“就是,壓根沒聽說過。”
“肯定是胡編的......”
此話一出,看熱鬧的眾人點了點頭,都對民法典三個字沒什么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