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技能原因,楊錦榮的聲音落到盧洋洋耳中宛如天雷乍響。
盧洋洋眼前仿佛有一幅畫卷逐漸展開,畫卷中是自己,那天喝酒撞人時的場景。
自己當時帶著閨蜜,喝完酒準備再趕去另外一個閨蜜場。
下了高速,酒勁上頭,盧洋洋有些暈暈的甩了甩頭,打算過一會兒讓閨蜜換自己來開。
雖然她不在意酒駕,但自己開不了也不會強行開車,撞別人沒事,撞到自己也倒霉了。
剛和閨蜜說完,一會兒換她來開,盧洋洋就看到手機振動一下,打開是自己老公李正飛發來的信息。
大概意思是說自己這個月消費太高,下個月要減五分之一的零花錢。
看到消息,盧洋洋心情瞬間跌落,自己剛打算下月入手一款新包,現在計劃被打亂,包包肯定是沒了!
盧洋洋心中罵罵咧咧,自己閨蜜團每月好幾個包好幾套衣服,他們老公都沒有說話。
換到自己這里,李正飛就要指手畫腳,甚至好幾次都因為買包包衣服吵起來。
明明有殷厚實力,卻連每月十幾萬的零花錢都要克扣,簡直吝嗇到極點!
滴!
滴滴!
盧洋洋接連幾巴掌拍在方向盤上,心中火氣稍微宣泄一點,又看到不遠處有一對小夫妻。
妻子手中的一個小東西掉在地上,滾進旁邊的長椅下。
丈夫沒有猶豫,直接下身去撿,但發現又夠不到,索性直接半跪在地上,將東西撿了起來,要起身時又看到妻子鞋帶有些松弛。
因為妻子懷孕不方便彎腰,丈夫主動彎腰幫妻子系著鞋帶。
在丈夫彎腰時,懷孕的妻子目光中滿是柔情與喜歡。
兩人明明什么都沒有做,就站在那里,盧洋洋就感覺心里泛起一陣酸意。
又想到自己老公別說幫自己系鞋帶,甚至連零花錢都要克扣!
一念至此,心中的醋意更多幾分。
當她看到妻子摟著丈夫肩膀,并在臉頰上親了一下,盧洋洋心中的醋意到達了極限。
酒精徹底上頭,大腦逐漸失去控制,心中醋意翻涌,讓她下意識跟隨本能做出了一個選擇。
轟!
盧洋洋一腳踩了下去,寶馬發出一陣轟鳴聲,隨之化成一道粉色長線疾馳出去。
當然,寶馬走的并不是馬路,而是直接向著那對夫妻沖了過去!
撞擊聲與慘叫哀嚎聲一起響起,夫妻兩人都被撞倒!
溫太太倒地,孫高山被掛在車頭,盧洋洋從后視鏡瞥了一眼,看著鮮血淋漓的場面,心中的怨氣才慢慢消散下去。
沒錯,盧洋洋就是故意開車撞向溫太太一家的!
她喜歡be美學,喜歡看著那些溫馨和睦的瞬間轉眼化為齏粉。
比如現在她看著宛如地獄畫卷一般的恐怖景象心中沒有絲毫愧疚和擔心,只有美好被破壞,畫卷被撕毀焚燒后的快感!
而此刻,在楊錦榮真心話大冒險的技能下,一切記憶重現。
盧洋洋雖然神情恍惚,但也隱約記的石律師的囑咐,想要下意識的反駁楊錦榮指責的故意殺人罪。
但,念頭升起。
下一刻,胸口心臟處就傳來一陣宛若撕裂般的劇痛!
“痛,好痛!”盧洋洋低聲呢喃著,額頭不斷地泛出冷汗。
她還想堅持反駁,但此刻已經難以張口。
劇烈的心絞痛下,不過是分分鐘后盧洋洋已經大汗淋漓,仿佛是從水里被撈出來了。
終于,在被心絞痛的折磨下,恍惚中,她又聽到楊錦榮的問詢。
“所以,你承認自己是故意殺人的嗎?!”
此刻盧洋洋已經沒有了辯解的心思,她只想盡快結束審理,哪怕是被關三年五年的有期徒刑,甚至是無期徒刑也比在這里備受折磨好的多!
“我就是故意殺的怎么了?那對夫妻走路在非要秀恩愛,撒狗糧活該去死!”
盧洋洋在渾渾噩噩中,聲音響起,語氣之中只有被指責的悲憤和發現的驚慌,卻沒有絲毫懺悔后悔的意思。
“我就是看不慣他們!憑什么老娘和姐妹出去玩玩都要被扣生活費,憑什么老娘干嘛都要受他白眼,但她就可以被老公寵著,被老公護著?我不服!憑什么?!”
一旁石律師聽到盧洋洋的回答瞬間呆愣著。
這和自己當初教盧洋洋的不一樣呀,他沒教盧洋洋認罪!
更沒教盧洋洋連犯罪動機都自己交代!
因為盧洋洋的這句話讓法庭的局勢瞬間逆轉,最好的證據就是被告人當場承認,這件事情毋庸置疑。
“你,你!”
石律師被氣的臉色鐵青,眼看勝券在握,但卻被自己的豬隊友背刺一刀,即使是他現在也難有翻盤機會了……
看著重新安靜下來的盧洋洋,石律師嘆息一聲,人算不如天算,該輸照樣得輸。
接下來的審判流程中,石律師氣勢低了一截,在其他罪名上都是象征意義的反駁,異議。
最主要的罪名定下,其他罪名就無可厚非了,陪審團一陣議論,各種意見匯眾。
砰!
法官法槌落下,法官威嚴肅穆的聲音響起。
“經過魔都經央區第三人民法院法院一號庭,庭審一致決定:
被告盧洋洋,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酒駕駛,據相關規定,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吊銷駕駛證,終身禁駕,罰款兩百!
被告盧洋洋醉酒危險駕駛,構成危險駕駛罪,據相關規定,決定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罰款一千!
被告盧洋洋,因嫉妒孫高山、溫小蕓,駕駛車輛撞向原告當事人,造成兩人重傷!在撞擊后,主觀層次意圖肇事逃逸,拖拽孫高山上千米!造成二次傷害!
主客觀層面都符合故意殺人罪構成要件!經過我院研究討論,決定判處盧洋洋故意殺人罪!
雖然犯罪行為未遂,但其行為造成原告當事人重傷,影響惡劣。
且認罪態度極差,消極抵抗次數較多,沒有意識到自我錯誤!
審判考量決定判處被告賠償原告當事人各項損失,包括但不限于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等!
并,在量刑范圍內頂格處罰!
綜述,我院決定量刑方面從重處理,判處盧洋洋賠償原告孫高山等人兩百萬!并判處死刑!
以上判決,自審理之日起正式生效,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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